近日,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》,山西将重点从3个方面 25条具体措施,坚决扛起稳就业保就业政治责任,坚持就业优先,兜牢民生底线,保障全省就业态势稳中有进、持续向好。
强化目标引领
确保就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
01
扩大岗位供给
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吸纳就业。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健康、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和交通运输、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。
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。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“降、缓、返、补”各项政策,通过稳市场主体稳就业。
助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。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推进高频事项极简办、集成办。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“归集简办”政策。
加大公共岗位挖潜力度。稳定公务员招录规模,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。
巩固开拓省外就业市场。深化拓展与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劳务协作。
02
切实提升就业能力
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。持续开展普惠制培训。
深入开展产业集群定向式培训。建立健全“政区企校”合作机制。
推动职业院校员工提升技能。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。
加强劳务品牌建设。持续实施“一县一品牌”工程,全省重点培树推广30个优秀劳务品牌。
激发就业内生动力。做好长期失业人员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。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。
03
全面畅通就业渠道
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。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障力度。
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。
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。推进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、强技能、提质量。优化退役军人岗位推介、政策咨询、职业培训、创业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。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。
04
全面畅通就业渠道
规范企业用工,提升就业稳定性
加强工伤预防,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
强化纠纷处置,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
兜牢失业人员生活底线
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
强化组织保障
确保就业责任落实到位
01
压实各方责任。完善由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。
02
做好就业形势研判。扎实做好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。
03
强化考核评估和执法检查。将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,健全重大问题通报问责等机制。